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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新南洋及子公司违反商标转让合同 新南洋:实质是交大昂立不满新南洋改名

2018-05-23 00:15:55 网络整理 阅读:143 评论:0

交大昂立:新南洋及子公司违反商标转让合同 新南洋:实质是交大昂立不满新南洋改名

图片来源:东方IC

交大昂立(600530,SH)与自己的创始股东之一的新南洋(600661,SH)正在上演一段“爱恨情仇”戏码。

由于不满新南洋打算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大昂立此前已将新南洋告上法庭。5月21日,交大昂立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已起诉新南洋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认为对方违反双方签订的《..商标的转让合同》,要求解除与昂立教育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并判令昂立教育立即返还《..商标转让合同》中..号为第1357222号“昂立”图形商标的商标权,同时还向法院提交追加新南洋为本案第三人。

新南洋董秘杨夏5月22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两起案子实质都是交大昂立不满新南洋改名一事,目前尚未收到商标一案的相关文书。

商标纠纷升级

根据交大昂立公告,公司已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交大昂立公告称,2009年1月4日,昂立教育与交大昂立签署《..商标的转让合同》,受让取得交大昂立在第41类项下..号为第1357222号的“昂立”图形商标,并承诺除前述商标外,被告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区域、任何场合、任何物品上都不使用且不..与被转让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昂立教育在..取得删除被转让商标图形部分的新商标后,有义务办理被转让商标的注销申请。

经交大昂立查询,截至2018年4月11日,昂立教育已..取得删除被转让商标图形部分的第7182628号商标,但仍未注销被转让商标,违反了《..商标的转让合同》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被转让商标的商标权。

交大昂立同时表示,昂立教育基于获得的“昂立”商标专用权利,授权第三人新南洋使用,新南洋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擅自将其作为字号,进行企业名称的变更,并已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现正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严重侵犯了交大昂立的商标权、字号权,昂立教育对新南洋使用“昂立”字号的授权行为于法不合,应当撤回该授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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