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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吃啥?(3)

2018-06-01 19:05:49 网络整理 阅读:81 评论:0

封建统治者一般要求囚犯自备囚粮,是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一方面自然是为了减少国家的财政开支,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一些穷人在监狱混吃混喝,以狱中衣粮为生。同时,对一些确无生活来源的囚犯提供最低囚粮保障,主要是为了防瘐死、保刑期。

从清朝开始,确立了“凡应禁之一切铺监收费永行革除”制度,就是说囚犯的生活用品均由监狱配给,自然也包括了囚犯口粮,这就正式确立了“罪犯吃皇粮”的制度。规定无论禁囚是否家贫,其食粮一律由官府供给,数量上是“日给仓米一升”。不过,要维持这么一笔开支也是极不容易的,尤其是到了灾荒之年,犯人的温饱问题就更难解决了。因此,朝的监狱也会破例收取伙食费的。一些地方的监狱,比如,当时的江苏臬司监狱囚犯要自备伙食,或者每人每日付七十文的银子。有的监狱甚至允许犯人自带食材在监狱开灶做饭,以此来解决犯人的吃饭问题。

除了官府所规定的饮食标准外,更有地方善心士绅,在每年的隆冬酷暑之际,以粥米赈济狱中囚徒。明朝吴仕的《颐山私稿》记载,明朝的时候,每当酷暑瘟疫爆发的时候,都有一批善长仁翁不计成本地问医捐药,还买来酒肉慰问囚犯。施舍狱囚风气最盛的是山西地区,明朝李濂的《嵩渚文集》提到,山西人好施狱,不仅资助吃穿的,甚至在祭祀的时候,还给监狱捐牲馔、香钱、器具等。

在正规饭食之外,有时监狱也会给犯人加饭加菜。“每逢佳节倍思亲”,明朝统治者显然充分考虑了这种人之常情。所以,明朝法律规定,逢节庆日,囚犯的家属可以带肉果黄酒与囚犯共聚一餐。通过这种亲人相聚的方式,力求达到感化犯人的效果。清朝也有类似的做法,在良辰佳节,监狱会特别发给囚犯面食一斤,还配给生葱和酱料,或者“增肉数两”,让犯人感受节日气氛的同时,也让他们体会统治者努力感化犯人的用心良苦。清末监狱官吏白曾焯在其《庚辛提牢笔记》中提到,监狱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加放监犯白面馒首肉菜,每人馒首一斤,肉菜一碗”,或“加放白菜猪肉汤”。这种改善犯人伙食的做法,也是出于实现“以示体恤”的目的。

标签:古代 犯人 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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