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讽刺的是,来信中反对者大多是青年学生,他们的主要观点有:
1.恋爱应重在精神,因此,感情、才华、性情、知识、人格等本身不稳定的因素不能作为条件。
2.爱情条件的比较,应仅限于爱情未确定时。如果婚后还存在比较爱情条件的念头,无异于“吃着碗里瞧着锅里”,逃不脱贪食二字的讥诮。
3.爱情是创造人类或创造世界的利器,须特别加以保障,才能完全行使它的职务。爱情固然可以变迁,但更具有永续性,不易变迁性。容易变迁的爱情绝不是真正爱情。
4.夫妻之间在社会、家庭、子女及经济等方面有种种密切联系,且相互受性生理驱动力的作用,所以与朋友并不一样,不能视为朋友之一种。
瞅瞅,这和很多小菠菜在波叔文留言的观点是相当一致的。
5月25日,一位笔名“维心”的作者投了一篇文章,先是将谭教授和陈淑君批判了一通,再把张竞生的观点从头到尾否定,最后提出自己理想的爱情观:我个人理想,以为爱情是最真挚,不屈于一切的。彼此如果有深厚爱情……忘我忘他,舍生舍死,心中目中,只有一人,那时尚容得着比较吗?尚有可以变迁的吗?
这位作者就是许广平,鲁迅未来的老婆,不过当时她还不认识鲁迅。
许广平
总而言之,大家都认为爱情应该是纯粹的、神圣的,不可能像张竞生说的那么物质化。也有人还开始调侃张竞生,“主张爱情可以变迁,小心你老婆也会变心不爱你”。
当然,也有少数几篇文章支持张竞生。如北大教员冯士造,就很赞成爱情四定则的第四项。他认为恋爱的婚姻,本来就是由友谊进步而来的。
参与这场讨论的人,从普通学生到名家教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甚是热闹。
6月,这场讨论出现了一个比较不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