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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1949年在兵荒马乱间筹备之金币样

2018-07-06 22:50:19 网络整理 阅读:238 评论:0

自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四日起国民政府放弃银本位制改行法币政策后, 中国正式走上以纸钞为主币的管理通货制。由于实现了币制的统一, 至七七抗战前物价仅有轻微上涨, 工商贸易等均转趋繁荣, 法币政策堪称成功。抗日之战虽终获胜利, 但战火波及皆为较富庶的省份, 除沿海港口全数失陷不能收取关税外, 沦陷区无税可征, 各地的税收也都锐减, 战费及各项开销则极为庞大, 物价指数上扬自难避免。之后爆发的国共内战更是火上加油, 通货膨胀更严重至无法收拾的地步。以发行额而言, 抗战前法币发行约十四亿余元, 胜利时已是五千五百余亿元的惊人数字, 八年暴增四百倍。以汇率来说, 七七抗战日前, 美金一元兑法币三元四角, 官价与市价同;胜利时官价为廿元而市价是四百三十九元,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官价剧跌为一万二千元, 市价四十八万元, 实值上贬了十四万倍。若以黄金为例, 则抗战初期每市两合法币一百元,其余同期分别是十七万五千元与六亿元, 涨幅六百万倍,贬值程度已使币信无法维持① 。

为挽救颓势, 国民政府实施币制改革,在八月廿三日发行金圆券, 法币以三百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以金圆为本位币, 每圆法定含金0.22217公克, 计划实施金本位制。金圆券发行额在十月底前尚未超出原定的二十亿元, 故初期的确暂时稳住了场面, 但兵败如山倒加上无款可筹, 金圆券的失败是必然之事。国府在军事上连番失利, 九月济南、十月东北的锦州、长春、十一月沈阳、十二月关键性淮海会战的惨败, 重要城市先后落入..掌握, 入不敷出又无法自外获得贷款, 债台高筑下金圆券在极短期间内即重蹈法币无限制发行的覆辙, 发行额在民国三十八年一月底暴增至二百余亿元, 至四月底南京失守时已达到了以兆计算的天文数字, 物价较改币初期已膨胀一百万倍。当时财政山穷水尽, 收入仅及支出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而已。且美国特使马歇尔调停国共和谈失败, 在民国三十六年一月返美任国务卿后推动复兴欧洲的“马歇尔计划”, 停止对华援助, 不打算对摇摇欲坠中的政权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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