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江宁区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圆满成功

2018-10-31 21:22:53 网络整理 阅读:58 评论:0

龙虎网讯(通讯员 志光)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太社区召开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暨第六届股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江宁区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圆满成功

会上,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唐良军作股份合作社改革筹备工作报告,以及股份制合作社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大会通过了《胜太社区股份制合作社章程(草案)》及第六届股民代表大会《股份合作社“两会”成员选举办法》。

江宁区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圆满成功

大会选举产生胜太社区股份合作社第六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由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商量确定了理事长、监事长。新当选的理事长发表讲话,表示将团结理事会全体成员,形成合力,努力管好运作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类资产,实现好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社务管理,实现民主监督;拓展经济收益渠道,提高红利分配水平。

江宁区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圆满成功

秣陵街道农经站负责人发言,首先介绍了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本情况,表示全街道目前有21家社区进行了股权固化、股权继承等股权权能改革,其目的就是最大化发挥农村集体资产的作用,做到资产增值保值。强调,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明确新的目标,制订新的举措;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股民负责,对集体资产负责;各位代表要树立股东意识,支持和配合社区和合作社的工作,要为合作社的发展献计献策。

股份合作社将经营性资产收益部分量化给股民后,每个股民仅享有分配权,资产仍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股民所持股权仅作为股金分红的计算依据。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可继承,以户为单位“生不增、死不减”,不再因家庭成员户籍、人口发生变化而调整股权。固化后对死亡的人员的股权由其继承人按国家法律继承,但个人股权不得赠与、转让、买卖、抵债和提取现金。胜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的积极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社区世居户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