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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

2019-01-22 03:03:20 网络整理 阅读:119 评论:0

(四)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挂牌转让场所,具体挂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

本次非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公司部分项目和(或)偿还将到期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九)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须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和划转以及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偿付。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商谈开设上述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开设专项账户的银行签订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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