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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私募基金业需加强长期资本制度建设

2019-01-12 09:10:40 网络整理 阅读:145 评论:0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私募基金业需加强长期资本制度建设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阎庆民(资料图)近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中国私募基金行业高峰论坛时提出,私募基金业需要在三方面进行改善,,其中包括加强长期资本制度建设。

■本报记者 左永刚

阎庆民以“完善私募基金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主题发表演讲。他指出,尽管取得不菲的成绩,我国私募基金仍然存在管理粗放、支持创新能力不足和投资生态不健全等问题。这包括“小、散、弱”,即私募基金规模小、数量多、专业性不强;“短平快”,即资金来源和投资行为短期化,追求快速回报;“募、投、退”不通畅等三方面问题。

对此,阎庆民提出私募基金业改善方向。第一,加强专业化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尽管我国私募基金总体上还存在小、散、弱等不足,但相当一部分私募机构已经走到专业化全球竞争的路口,依赖关系融资和资源整合盈利的市场机构将不适应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要求。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须更加专注于长周期投研和投后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优化组织架构、绩效考核、人才管理、风险控制,保持高效的决策和组织运作机制。只有不断专业化,才能持续提升机构声誉,提升募资能力,吸引养老金、主权财富基金等基石投资人,改善募资结构,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第二,加强行业治理体系建设。要在《基金法》框架下完善行政监管底线标准,提高登记备案透明度,为市场提供清晰的展业标准。在此基础上,探索落实中央—地方双层治理机制,构建自律-行政-司法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现代治理体系。要推动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信息和地方政府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基金业协会与地方行业协会分工合作,完善中央—地方两级风险处置与协作机制;推动行业自律、行政监管与司法有效衔接,在风险监测、行刑衔接、查处违规违法犯罪等方面形成处置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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