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唐代首都长安城的市场规划(2)

2019-03-15 10:23:28 网络整理 阅读:93 评论:0

唐代首都长安城的市场规划(2)

《长安志》城市制度图

官方针对市场制定律令

由周代、汉代到唐代为止,中国历代的官方均曾有着针对于市场来制定律令以谋求建立管理的规范,并且设立管理的负责人及其所属的职责,而在相关纪录其中并没有发现与夜市治理相关之条文律令,并在《唐会要》及《新唐书》记载市场中的交易行为在钲声响起之后,即必需解散停止交易。可知在唐代及唐代之前的夜市并不被纳在官方的管理雨保护的规范当中,换而言之夜市是被视为是一种不符合于法律规定的集会交易,受到历代官方所限制及禁止。

唐代的坊市制度,本文将以文献中留存制度资料最详尽、管理规模最完善的首都长安城作为唐代全国各城市的城市制度代表范例。唐代的长安城分为宫城及外墎城,是基于隋代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宇文恺规划的大兴城建设而来,城市的整体结构方正且完整。其中一般民众生活的外墎城中是以棋盘式的坊墙以及街道作为城内坊与坊及坊与市之间,各个区域的划分界线,将长安城内分隔成一个又一个的长方形区块,宫城南方朱雀门向南延伸至外墎城明德门形成的朱雀门街为长安外墎城最主要的南北向干道,宽约150步至155步。并以朱雀门街为中线将外墎城画分成东西两大区块,朱雀门街以东属于万年县所辖领五十五坊,街西属长安县所管理亦领五十五坊,一共合计为一百一十坊。

唐代首都长安城的市场规划(2)

唐代长安城图

唐代坊市地理位置以及规划

《通典》此条纪录关于唐代地理单位的设置,坊是城市中居民居住的所在区域,坊外有墙做为与大街之间的区隔其称作为坊墙,坊内的通行路径则是被称作曲,坊之中亦有十字街在作为坊内各个小区域的划分,从图四可以看到长安城为一个大方块,城内有坊也成方块,坊中的曲与十字街再把坊画成许多小方块,成为大方块中的小方块。

唐代首都长安城的市场规划(2)

《通典》相关记载

标签:历史 唐代 市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