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与外侧街道的交通与联系均需要通过坊门进出,各个坊门皆有派驻守卒负责管理行人通行且设置坊正持着门钥依据时间控制着坊门的开启与关闭。
坊市制度既然特地设立有坊门让坊内居民通行所使用,因此若是不通过坊门而迳行翻越过坊墙或是从坊中的水道口穿越出入与坊外沟通则会被视为违反法律的行为。
《朝野佥载》相关记载
《朝野佥载》记录了唐代长安城除了原有之水道外,唐玄宗先天年间(712-713)姜师度将长安城的宫城、坊、市以渠道相互连接在一起,这一项工程也就造成了从水道当中窜行长安城各个区域的可能性。
《唐律疏议》相关记载
唐代有专门管理市场机构,惩罚很重
由《唐律疏议》此条中明确可见,唐代对于违反城市内的空间管理制度的违反者有着明确的规范与罚则,而由其对犯者的惩罚来看,唐代官方对于违反坊市制度的惩罚很重,显示其对城市里居民的管理力道很大,严以坊市制度来维护城市的治安。
《旧唐书》相关记载
唐代长安外墎城的空间管理机构为京兆府,其首长官员为京兆尹。而京兆府其下以朱雀门街为界线的东与西,再划分为万年县以及长安县两个县区,此两县首长为县令,县之下为坊,坊则设有坊正负责管理。长安城的市则是属于太府寺所总理管辖。长安城中的治安管理及街道、坊中的巡逻巡查则是隶属于金吾卫所执掌。也可知整个长安城的外墎城制度是分属于数个官方机构,以便共同维护及责任分担。
综上可以看出,唐代长安城市场从管理到位置都相当讲究,充分体现了当时市场经济的繁荣。
参考文献:
《长安志》
《唐会要》
《新唐书》
《王建诗集校注》
《中国经济史考证》
《杜牧全集》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类编长安志》
《唐研究》
《通典》
《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
《唐律疏议》
《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