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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3)

2019-01-21 11:21:36 网络整理 阅读:155 评论:0

不管细分项目如何,其核心思想都没有改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数越大,力量越大,人均互助金额就越少。但也正因如此,这种充满公益色彩的互助行为和保险产生了最大的差别。保险是刚兑,交多少赔多少,交多赔多,,而互助充满不确定。

在“相互保”下线后,康爱公社创始人张马丁就公开感叹:“当互助成为保险它就死了。”

“去保险”后的互助计划的定性成为我们需要关心的问题,张马丁在接受零壹采访时表示,从狭义理解来看,互助不属于公益和慈善。狭义上的慈善是单向的给予,不求回报的贡献。但从广义上来看,互助计划属于公益,它是以帮助困难群体为目的的双向互动。在某种程度上强调“做好人有好报”的理念,也有利于增强社会公共利益和福祉。

按照行业通行做法,目前互助计划常规的收入有三:(1)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2)借助庞大的用户群体,通过销售一些保险、医疗健康产品盈利;(3)广告推送。管理费是其中重要部分,以水滴互助互助为例,目前收取的管理费额度为每期分摊互助金的8%,由全体会员分摊。管理费主要用于管理互助计划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互助案件核查费、系统建设、运营服务、风险管理等。

巨头身影频现让互助计划成为热门话题,谈及此事张马丁认为对互助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说明行业又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巨头加入有利于用户的教育和推广。他相信互助行业排他性不强,各计划可以共存。水滴互助方面同样表示:欢迎和巨头为伍。

界限

互助不是保险,但其弘扬的“互助共济”精神,与保险的“扶危济困”文化并不相斥。借鉴互助模式,保险公司可能摆脱传统的人海战术,降低推广成本和运营成本,使客户用更低的保费获得更多的保障。

互联网金融纷纷扰扰这些年,但保险与互联网结合层次始终不深,一定程度导致了保险在中国覆盖偏低,当然这也绝非唯一的的原因。互助形式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保险深度互联网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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