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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4)

2019-01-21 11:21:36 网络整理 阅读:155 评论:0

但另一方面,监管层虽鼓励创新形态的出现,但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保持着一贯的高度关注。除了不确定性,互助大范围兴起还可能伴随非法集资嫌疑。在实践中,缺乏监管的公司充满隐患,互助容易成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张马丁认为保险和互助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需要有确定性的回报。保险属于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保险合同中所有的风险,给予投保人足额的赔付。因此严格受到监管层关于偿付能力的监管;互助..本身没有资金池,只是提供一个参与者之间的互助的中介,与参与者之间不是保障人与被保障人的关系,因此不能为参与者提供确定性的回报。

此外,互助并非适合所有细分领域,目前看来重疾、大病等是比较普遍。夸克联盟曾推出的“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消费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费用即可成为会员。若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伤保障额度。而监管认为,该项目以“会员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其承保、理赔活动基本符合商业保险特征,叫停在所难免。

而在未来,大病互助有望成为重疾险的补充。我们大可不必过分纠结二者的界限和本质,升级后的“相互宝”、e互助、水滴互助等对保险而言,有望像当初的“余额宝”之于理财那样,做一次国民级的保险意识普及。

至于互助公司有无可能申请互助保险牌照,张马丁则表示短期内不太可行,毕竟这涉及到《保险法》的修改,将互助纳入保险监管的范畴。但放长远来看,互助行业本身发展得足够好、规模足够大同时产生积极的社会能量时,这也并非绝无可能。类似的问题,水滴互助向零壹财经回应称,未来不排除申请互助保险牌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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