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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高新区用地出新规 严禁工业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8-09-06 17:14:26 网络整理 阅读:127 评论:0

搜狐焦点恩施讯(编辑 刘云广)近日,为切实加快恩施州高新区产业发展,确保工业项目高效落地,恩施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州高新区工业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包括优先保障重点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规范工业用地供地价格等措施做了详细说明。另外,,还涉及到房地产,要求严禁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恩施州高新区用地出新规 严禁工业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对于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 " 招拍挂 " 出让,收回土地以剩余年限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恩施州高新区用地出新规 严禁工业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政府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必须明确改变工业用地用途须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工业用地改变功能或土地用途,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变更手续,房产部门不得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国土部门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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