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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纷争不断 董事会、监事会、律所上演三国杀(3)

2019-01-12 14:37:14 网络整理 阅读:74 评论:0

但对于监事会的说法,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却不认可。

其表示,上市公司监事会在明知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自动失效的前提下,仍然决定于2019年1月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本所律师对其是否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无法发表肯定性意见,其行为存在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

信口开河?律所怼原控股股东

律师除了怼监事会以外,原控股股东金宇控股也成为其怼的目标。

金宇控股在2017年12月表示,北控光伏承诺在进入上市公司后第一年,保证上市公司市值达到100亿,第三年市值达到300亿;另外,北控光伏承诺在南充市另行成立公司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而且,北控光伏还承诺在进入上市公司后,扭转上市公司的亏损局面。

对此,北控光伏不认同,称:经自查,北控光伏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任何场合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市值及相关事项的承诺。

两者的说法迥异,对此,深交所表示了问询。

在回复中,金宇控股表示:“北控光伏关于上市公司市值、在南充重新设立公司、以及帮助上市公司扭转亏损局面等事宜的确进行过口头说明,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而这次律师怼的就更加直接了:

金宇控股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北控光伏曾对其作出增加市值、设立公司等相关承诺。本所律师无法就金宇控股所述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表肯定性意见。金宇控股存在涉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情形。

根据公告信息查询,2017年底,金宇车城筹划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时,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被引入成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可以说是与“北控系”同时进入金宇车城。

目前从公开资料无法获知锦天城的背景,但此次其先怼监事会、再怼原控股股股东,一定程度上与实控董事会和“北控系”看法相仿,这也体现出公司治理中,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意义。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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