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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纷争不断 董事会、监事会、律所上演三国杀

2019-01-12 14:37:14 网络整理 阅读:74 评论:0

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监事会和律师事务所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相较于负责日常经营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律师事务所的存在感往往显得不强。

不过,近日,金宇车城出现了监事会怼董事会,律所再怼监事会,律所又怼原控股股东的现象,监事会和律所大秀了一把存在感,也将金宇车城的内部纷争公开化。

同一议案,监事会怼董事会

金宇车城的“首怼”由监事会挑起。

2017年上半年,“北控系”曾在一个月内15次增持金宇车城,持股比例增至17.72%。

同年11月,“北控系”与南充国投缔结为一致行动人,两方合计持股比例29.39%,超越了金宇控股的23.51%持股比例,一举晋升成为金宇车城第一大股东。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均由“北控系”与南充国投实控。

金宇车城纷争不断 董事会、监事会、律所上演三国杀

一个月后,即2017年12月,金宇车城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方案,同意向北控光伏(北控系旗下公司)和南充国投分别发行2240万股和310万股,募集资金5.6亿元。

而根据金宇车城2018年三季报显示,金宇控股、北控清洁能源和南充国投分别持有公司23.51%、17.72%和12.14%股权。若定增完成,仅北控清洁能源持股比例就达29.39%,将金宇控股大幅甩在了身后。

面对这种情况,金宇控股开始发难。

2018年11月27日,金宇车城董事会收到金宇控股的函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金宇控股提出议案:重新表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然而,2018年12月5日,董事会以“3票赞成、5票反对”未通过该议案。

公司法律顾问认为,金宇控股此次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未达到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为由,认为此前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其相关议案内容不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范围。而金宇车城多数董事均支持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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